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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原創性比對

本所重視學術倫理,為避免不當研究行為,如捏造或竄改資料、抄襲與剽竊,學生修業期間應按本所規定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檢視論文是否有抄襲或過度引用等情形,比對結果總相似度以20%(含)為上限(不含封面、目錄、表目錄、圖目錄、參考文獻及附錄)。


學生申請下列資格考時須繳交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
(一)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繳交第1次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
(二)申請碩士學位考試(繳交第2次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
(三)通過學位考試,論文修改完成(繳交第3次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
備註:學生可使用本校圖書館電子資源-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