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研究計畫審查
一、申請資格 研究生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須符合下列兩項資格: (一 )碩士在職專班
(二)碩士班
二、申請時間 研究生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應於審查日的前3週(含假日)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審查時間 審查應於研究生申請之學期結束日前完成(第1學期最後辦理審查日為1月31日,第2學期最後辦理審查日為7月31日)。 四、申請審查步驟及應繳文件 (一)至「研究生學位管理系統」填寫論文計畫審查申請,並上傳下列文件:
註1. 論文格式須依本所「碩士論文格式撰寫參考手冊」規定,並至本網頁下載「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封面」使用。 註2. 審查委員資料填寫說明。 (二)與所辦公室確認是否完成下列文件:
(三)交紙本文件給所辦公室:
五、審查委員 (一)研究生論文研究計畫審查,由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委員進行實質審查。 (二)組織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委員會,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者。 (2)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者。 (3)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4)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特殊性學科或屬專業實務,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認定資格符合下列兩項者。 A.曾擔任國內外教學醫院(機構)醫療照護領域之重要行政主管、主持該領域重要計畫,且從事該領域至少5年。 B.曾擔任國內外教學醫院(機構)主治醫師。 C.曾擔任該領域專業學會重要職務者(如理監事長、評鑑委員)。 D.曾發表學術期刊論文或著有專書;曾取得國內外專利者。 E.曾獲國內外政府部門或專業團體之學術獎項者。 (三)凡為研究生之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不得擔任其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委員。 六、審查準備事宜 研究生應依下列說明,準備論文研究計畫審查:
七、審查結果確認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後題目若有修正,研究生提送「修改論文題目申請表」,經所長核簽後,由本所存檔。 九、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審查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通過後,研究生得視論文研究計畫內容,逕自送長庚醫院或其它機構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申請IRB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