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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研究計畫審查

一、申請資格

研究生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須符合下列兩項資格:

(一 )碩士在職專班

  1. 至少修畢共同必修「護理研究」及「進階生物統計」,以及模組必修「進階臨床護理學(I)」或「進階社區護理學(I)」與「進階臨床護理學實習(I)」或「進階社區護理學實習(I)」等課程,且成績及格,始可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
  2. 經指導教授同意。

(二)碩士班

  1. 至少修畢共同必修「進階病理生理學」、「進階身體健康評估」及「進階藥理學」,以及專業必修「專科護理學(I)」與「專科護理學實習(I)」等課程,且成績及格,始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
  2. 經指導教授同意。

二、申請時間

研究生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應於審查日的前3週(含假日)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審查時間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應於當學期註冊手續完成後使得進行,第一學期應於1月31日完成;第二學期應於7月31日完成。

四、申請審查步驟及應繳文件

研究生應依下列步驟辦理:

1.線上申請(系統填報及文件上傳)

至「碩士學位考試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以下文件:

(1)論文研究計畫書(須經指導教授同意)。
(2)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第1次),總相似度不得超過20%。
(3)「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修課6小時證明,且證明應為申請審查日前3年內取得。
(4)校外審查委員個人簡歷(Curriculum Vitae, CV)或教師證書。
※備註:
1.論文研究計畫格式請依本系「碩士論文格式撰寫參考手冊」規定撰寫。
2.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封面應使用本系提供之「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封面」。
3.審查委員資料之填寫方式,請參閱「審查委員資料填寫說明」。

2.向系辦公辦公室確認文件:

研究生應確認下列資料已完成:

  1. 修業期間曾參加同儕論文研究計畫審查證明
  2. 補修學分審核表(僅限同等學力入學者繳交)。

3.交紙本文件:

將歷年成績單紙本送交本系研究生組。

五、審查委員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委員會之組成及審查委員資格,依本校「護理學院研究生提送學位論文審核機制要點」第五、六點規定辦理:

  1.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委員三至五人(應含校外委員一至二人),由指導教授推薦,經系主任、所長及院長同意後,簽請校長遴聘之,並由審查委員互推一人為召集人,但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2.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委員,應對修讀碩士學位學生之研究領域有專門研究,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者。
         (2)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者。
         (3)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4)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特殊性學科或屬專業實務,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認定資格符合下列兩項者。
                  A. 曾擔任國內外教學醫院(機構)醫療照護領域之重要行政主管、主持該領域重要計畫,且從事該領域至少5年。
                  B. 曾擔任國內外教學醫院(機構)主治醫師。
                  C. 曾擔任該領域專業學會重要職務者(如理監事長、評鑑委員)。
                  D. 曾發表學術期刊論文或著有專書;曾取得國內外專利者。
                  E. 曾獲國內外政府部門或專業團體之學術獎項者。

       3. 凡為研究生之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不得擔任其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委員。

六、撤銷審查

已申請論文研究計畫審查之研究生,因故無法如期進行審查,應於審查日前1週向本系研究生組提出撤銷申請,申請撤銷以1次為限。
申請撤銷者,應填具「論文研究計畫審查撤銷申請書」,送交本系研究生組辦理。

七、審查準備事宜

研究生應依下列事項準備論文研究計畫審查:

  1. 研究生應於審查日前2週,將「審查委員邀請函」及裝訂完成之「論文研究計畫書」寄送予審查委員。
  2. 研究生應主動聯繫審查委員,確認交通及其它相關需求;如有需要發函予審查委員或其服務機關,應將相關需求告知研究生組。
  3. 審查所需之場地及器材,研究生應於提出審查申請時一併辦理預借。
  4. 審查當日之場地布置及相關器材準備,由研究生自行辦理。
  5.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得採錄音、錄影或拍照方式留存紀錄,擇一辦理;如採線上視訊方式進行,應全程錄音及錄影,相關資料由研究生組留存備查。

八、審查結果確認

  1.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結束後,由論文指導教授將「論文研究計畫審查意見表」送交本系研究生組。
  2. 審查通過者,應依審查意見修正論文研究計畫;審查未通過者,須重新提出論文研究計畫審查申請。


九、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後論文題目修正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後,如論文題目需修正,研究生應填具「修改論文題目申請表(論文研究計畫審查後)」,經系主任核准後,由研究生組存檔。

十、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審查

論文研究計畫審查通過後,研究生應依論文研究內容及相關規定,向計畫執行醫院或其他研究機構之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提出審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