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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習

一、修課條件 

(一) 進階臨床/社區護理學實習(I) 

1.臨床照護模組須先修畢「進階臨床護理學(I)」/ 2學分。
2.社區照護模組須先修畢「進階社區護理學(I)」/ 2學分。

(二) 進階臨床/社區護理學實習(II)

1.臨床照護模組須先修畢「進階臨床護理學(II)」/ 2學分。
2.社區照護模組須先修畢「進階社區護理學(II)」/ 2學分。

二、實習學分/修課學期修課

年級/學期 修課模組 課程名稱 學分 實習時數
二年級上學期 臨床照護組 進階臨床護理學實習(I) 3 144
社區照護組 進階社區護理學實習(I) 3 144
二年級下學期 臨床照護組 進階臨床護理學實習(II) 3 144
社區照護組 進階社區護理學實習(II) 3 144

三、實習時間及請假規定 
(一) 每週1-2天為原則,於18週內完成。(儘量安排週間實習)
(二) 一天至多實習8小時 (勞基法第32條: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三) 工作後至少休息滿11小時才能安排實習(勞基法第34條規定: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四) 實習成果發表是否併入實習時數,視當學期實習教學計畫規定。
(五) 實習期間所有事假、病假、喪假、分娩假或不可預期天災(如颱風假),應於實習結束前補實習,完成實習規定時數。 

四、實習目標及教學計畫

請逕自上本校網頁→校務資訊系統→學生服務專區→班級課表查詢

五、實習單位選擇
學生應配合自我臨床經驗、未來自我專業發展並連結自己的論文研究方向來規劃實習單位

(一) 臨床照護組

1.以地區教學醫院以上(含)。
2.內外科照護單位。
3.須避開原工作單位(選擇原工作單位必須與指導教授討論並取得同意)。

(二) 社區照護模組

1.以社區/團體/族群為對。。
2.選擇醫院、社區、衛生所、學校…等。
3.須避開原工作單位(選擇原工作單位必須與指導教授討論並取得同意)。

六、實習申請
(一) 下載「實習申請表」。
(二) 先與指導教授討論實習主題和單位。
(三) 向機構瞭解申請護理實習的規定。
(四) 取得機構同意。
(五) 第1學期提送申請5月底前;第2學期提送申請11月底前。
七、實習教學教師
(一) 資格:
1.由指導教授擔任。
2.如指導教授非護理教師,則由論文共同指導教授(committee)擔任實習教學教師。
(二) 職責
1.協助學生擬訂學習計畫書。
2.負責聯絡及協調護理臨床教師與學生間之溝通,以協助學生完成學習計畫。
3.臨床示教,實際參與臨床照護之指導。
4.指導學生確認相關的臨床指引,並應用於照護個案群的過程
5.指導並批改學生實習作業。
6.經與護理臨床教師共同討論,完成評值學生實習成效。
7.輔導學生實習問題或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