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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上傳及公開原則

 

一、詳閱「學位論文徵集作業要點

二、口試後論文上傳「研究生學位管理系統

(一)完成論文修正及第3次論文原創性比對

  1. 研究生碩士論文通過口試後,應依考試委員建議進行論文修改,修改後的論文經指導教授審閱同意通過,得再進行第3次論文原創性比對,比對報告不得超過20%(比對內容不含封面、目錄、表目錄、圖目錄、參考文獻及附錄)。
  2. 研究生完成上述論文修改及原創性比對後,即請指導教授核簽「碩士學位論文修改完成確認單」、「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

(二)論文上傳「研究生學位管理系統」

研究生應於「研究生學位管理系統」上傳下列文件:

  1. 碩士學位論文修改完成確認單。
  2. 第3次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
  3.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
  4. 在學期間參加國內外研習會發表口頭或海報論文的證明,或發表的期刊論文。(108學年(含)之後入學的同學)。

三、論文上傳「國家圖書館」

學位論文經研究生組檢核格式通過後,研究生始得將碩士論文上傳博碩士論文系統(見嘉義分部圖書資訊組網頁「學位論文」說明)。

四、論文公開原則

(一)紙本論文

請依本校圖書館「紙本論文公開陳覽及延後公開說明」規定辦理。

(二)電子檔論文

基於畢業生碩士論文投稿發表需求,並考量知識建構的半衰期,本系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完成離校手續後2年內即要完成投稿並將電子檔論文公開,以貢獻社會其研究成果(111年3月10日所務會議通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