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分部護理系為配合國家衛生政策發展,於114學年度增設日間碩士班。 課程設計以培育具臨床推理與獨立判斷能力之專科護理師為核心目標, 提升整體醫療品質與臨床照護成效。

課程規劃與核心能力

課程規劃依據衛生福利部「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並結合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所提出之五大核心能力架構, 系統性培育學生之專業素養:

  1. 臨床健康照護能力
  2. 教育與健康指導能力
  3. 照護品質維護與研究能力
  4. 團隊合作與跨專業溝通能力
  5. 領導能力與專業成長發展

學分結構(修業2年,共36學分)

  • 共同必修:16學分
  • 專業必修:14學分
  • 專業選修:至少6學分

核心課程內容

一、基礎能力訓練(3P課程)

以專科護理核心基礎能力為主軸,包括:

  • 進階病理生理學(3學分)
  • 進階藥理學(3學分)
  • 進階身體健康評估(3學分)

奠定臨床評估、診斷推理與處置決策之專業基礎。

二、專業必修課程

開設「專科護理學(I)」與「專科護理學(II)」, 強化學生臨床評估、健康問題診斷與整合照護能力, 培養涵蓋全年齡層與全人照護理念之專業知識與技能, 提升臨床決策與照護品質。

三、研究與實證能力培育

透過「護理研究與實證應用」課程, 培養學生文獻評析、研究設計與實證整合能力, 將最佳證據應用於臨床決策, 提供病人安全且有效之照護。

臨床實習與實務訓練

一、實習安排

開設「專科護理學實習(I)」與「專科護理學實習(II)」, 採雙師制教學,由學校指導教授與具資格之臨床教師共同指導。 未具專科護理師證照者,須加修「專科護理學實習(III)」, 以強化其臨床實務整合能力。

二、實習場域

於衛生福利部認證醫院進行臨床實習, 涵蓋內科與外科等專科照護單位, 確保專業訓練品質與臨床深度。

三、實習時數

共計540小時臨床實務訓練, 強調理論與實務整合, 深化臨床推理、診斷判斷與決策能力。

四、法規與政策素養

開設「專科護理師政策與法規」課程, 使學生充分理解專科護理師之角色定位、 職責範疇及相關執業法規與政策制度, 強化專業責任與制度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