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參加校外專業競賽獎勵辦法

目的
為鼓勵學生參加校外專業競賽,提升專業技能並為本校爭光,依本校「學生參加校外專業競賽獎勵辦法」,提供競賽獎勵。

適用對象
凡在學學生,以本校名義參加國際或全國專業技能競賽或發明展,且在決賽中獲獎者,得申請本獎勵。

獎勵方式

1. 每學生每學年度得以個人或團體競賽擇一申請獎勵,每人以乙次為限。

2. 競賽項目及獎勵標準如下規定。

申請程序

1. 申請者應於每年12月1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將申請資料提交至系上審核。

3. 逾期申請者,視同放棄獎勵資格。

適用期間為中華民國114年12月01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止
學生參加校外專業競賽獎金對照表

 

參加校外專業競賽獎勵.zip" >批次下載附件[下載ZIP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