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115年度「專科護理師甄審筆試暨口試簡章」。
依據: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公告事項:
一、專科護理師甄審筆試暨口試,筆試成績及格者始得參加口試。
二、報考科別:
(一)內科。
(二)精神科。
(三)兒科。
(四)外科。
(五)婦產科。
(六)麻醉科。
(七)家庭科。
三、報名日期:
(一)筆試:115年7月13日(一)至115年7月21日(二)。
二)口試:115年9月29日(二)至115年10月6日(二)。
四、考試日期:
(一)筆試:115年8月29日(六)。
(二)口試:
1、家庭科:115年10月31日(六)。
2、內科、精神科、兒科、外科、婦產科、麻醉科:115年12月5日(六)至12月6日(日)。
五、考試地點:
(一)筆試:訂於新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場地舉辦,詳細地點將於115年8月17日(一)於衛生福利部部外網公告。
(二)口試:詳細地點預計於口試甄審前一個月於衛生福利部部外網公告。
六、簡章請逕自衛生福路部網頁(http://www.mohw.gov.tw,路徑:首頁/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專科護理師專區/專科護理師甄審/115年度)瀏覽下載。